摘要
高等学校内部规章的制定应纳入法治轨道。高等学校内部规章制定的权利基础包括:伦理基础在于学术自由和高校自治,组织基础是高校的独立法人资格,实证法基础是高等教育法第41条。高等学校内部规章的生效要件包括: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必须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具有合理性,涉及教师权益的部分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通过,必须符合规范制定的一般规则等。高等学校内部规章的法律效力包括:对于教职员工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受教育者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不约束高校之外的第三人等。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29-132,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