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理论代表着一种新型的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其产生于特定的实践与制度背景当中,依存于西方公民社会的发展壮大。以治理理论的基本意涵来观照中国犯罪控制现实,能够发现当前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现状与治理理论具有契合性,现代化犯罪控制进程中的实践样态符合治理的基本精神,而且治理理论能够为中国当前的犯罪控制实践指明发展路向。但是,我们也必须意识到治理理论引入到中国犯罪控制场域还存在着合法性、有效性和责任性的困境,这就需要公众在观念上转变认识,国家赋予社会参与主体的合法化地位,进一步明确犯罪控制中合作网络的能力张度,建构和完善资源主体的责任机制。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50-153,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治理视域下的犯罪控制"(项目编号:20101060103000011)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治理理论与犯罪控制"(批准号:2011JYTE03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