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唆性群体事件是当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当前的共犯理论受到严峻社会形势的考验,引入教唆犯独立说加大对教唆性群体事件的追究力度,有利于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本文抛砖引玉,试对教唆犯独立说的应用进行可行性探索。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6期37-38,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中国法学会课题<教唆性群体事件的刑事规制研究>(CLS-D1030)
辽宁省社科联项目<教唆性群体事件的刑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0lslktfx-28)
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群体性事件的刑法干预研究>(项目编号:w-201039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