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鉴于十年文革的历史教训,中国的新闻立法从1978年提出动议,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建设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奋斗目标,1984年,由曾任《人民日报》副总编、总编、社长长达31年的老新闻工作者胡绩伟牵头正式成立新闻法起草小组,后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共同成立新闻法研究室。由于来自党内和新闻界一部分领导人的思想阻力,新闻法研究室曾一度废止,更改为隶属于社科院新闻所的所谓“新闻研究室”,后在彭真委员长的干预下才重新走上正轨。新闻法研究室于1985年开始起草,经两次修改补充后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草案)》第三稿。
出处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A01期100-101,共2页
Truth See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