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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广告审查义务是消费者与媒体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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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明确提出,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企业、媒体、消费者是一个三位一体的产品流通链:厂商提供商品并制作广告,借媒体渠道深入千家万户,消费者据媒体以购买商品。三者之间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如何做到三者各司其责,这是保持商品销售流畅的基础,如果出现脱节,或产生阻滞,难免会产生矛盾,并影响到商品的正常流通。
作者 曾志杨
出处 《民主》 2012年第5期56-56,共1页 Democrac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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