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纠纷通常是指求医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因医务服务合同的订立、改造和合同终结后的权利义务发生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诉求的行为[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鉴定部门在2000~2005年度受理医疗纠纷案153例,其中骨科学医疗纠纷50例,占总数的32.67%,骨科学为医疗纠纷中最高发的一类医疗纠纷。本文通过所鉴定的50例骨科学医疗纠纷的分析,浅析其产生的原因。
出处
《检验医学与临床》
CAS
2012年第12期1523-1524,共2页
Laboratory Medicine and Clin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