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7.剽窃、抄袭他人作品。8.未经著作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关术作品。10.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2年第6期55-55,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