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的议事机制是什么?联合国是如何通过这一机制发挥自身作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选修③,2009年4月第3版,201i年12月第5次印刷,下同)教材第78页指出:“大会关于重要问题的决定……必须由2/3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则以简单多数决定”“联合国对于程序问题的决定以15个理事国中至少9个理事国的同意票通过。对于实质性问题的决定也需9票通过,并且不得有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那到底什么是重要问题?什么是程序性问题?什么是实质性问题?联合国对这些问题的议事机制有什么区别?这些都是教学中学生经常提出的问题,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