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2003年Ram bus案中关于披露义务的裁决,指出了标准化组织专利政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存在的模糊性。该裁决有助于敦促标准化组织完善其政策。但标准化组织成员在专利信息披露实质性问题上的回避做法,使标准化组织未能实质性地改进其专利政策。CAFC的裁决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化组织专利政策的局限性,使其在实践中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不过,从更长远的角度说,CAFC的裁决有助于各方加深对现行标准化组织专利政策局限性的认识,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2年第6期36-42,共7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