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简析知识产权立法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的排除性影响 以《反垄断法》第55条为中心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符合知识产权立法规定的权利行使行为,完全排除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无论其行为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亦无论该行使行为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种限制、排除竞争的效果;在知识产权-反垄断的"交界面"上,知识产权滥用是适用反垄断法的必要条件,其构成判断处于反垄断法适用判断之前,所以反垄断法不能成为知识产权滥用与否的判准;对于市场竞争中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知识产权立法先行适用;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具有在其他私法领域中的"优越"地位。
作者 朱谢群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2年第6期72-78,共7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二级参考文献14

共引文献67

同被引文献9

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