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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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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基于侵权行为与不可分割的同一损害之间的客观关联共同而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人对损害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包括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7期117-118,共2页 Commerci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孙森焱.民法债篇总论[M].三民书局经销.1997.
  • 2邵世星.侵权行为中的连带责任反思[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5):30-35. 被引量:13
  • 3梁彗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侵权行为法.继承编[C].法律出版社.2004.

二级参考文献3

共引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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