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近代中国的特定时空,马君武传输的《民约论》形构了这样的翻译特点:用政治话语进行翻译,在翻译中嵌入了社会政治的场景。由于种种因素的局限,马君武的译作存在一定的缺憾。即以"民约"对译"contrat social"(社会契约)存在的问题在于,不单是中西方语言的差距,而是"民"之权益与社会空间的距离,更在于个体天职观念有无及其衡量标准的差别,也源于阐释上的逻辑与事实的不同偏好。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50-157,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