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符合问责的条件,体现了问责的基本要素,构建大学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就是对问责的回应。当前大学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问责制仍然是行政主导型的。设计多元主体参与的问责制、建立全面绩效考核、年度报告、完善问责程序等有助于构建更加合理的大学内部教学保障体系。
出处
《高教发展与评估》
CSSCI
2012年第4期42-48,共7页
Higher Education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国大学本科精英学院运行模式研究--基于多案例的分析"(11YJC880007)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