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具有基础性、历史性、综合性、借鉴性特征。但由于法学本科教学的应用性、学生历史知识的有限性、教材内容缺少吸引力等,使得《外国法制史》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我们可以从教学手段多样化、古今中外对比结合、把论文写作和课程教学有机结合于一体等途径进行改革,以改变《外国法制史》课程的不利地位,增强学生的法学理论功底,并提高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能力。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第17期267-268,277,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