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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形成新格局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委或常务副职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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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省委、省政府自2011年在全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以来取得了重大突破,不仅从省到部分地级以上市的政府主要领导出任安委会主任,而且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及121个县(市、区)全部由同级党委常委、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形成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副职领导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2年第11期14-14,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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