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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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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发[201212号文件指出“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是贵州尽快实现富裕的重大举措,民族地区要作出示范。要在跨越发展上作出示范。民族地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破除发展“瓶颈”,优先安排一批对带动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项目、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项目。要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出处 《贵州民族》 2012年第2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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