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学者在知识产权、财产权、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或被发达国家学者郑重引证,或与发达国家学者的成果有同工异曲之妙。这就充分说明了中国起步较迟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虽不似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超前,但也并不似有人所想象的那样“滞后”。本文并提出了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应抓住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两个立法重点,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的法律人才,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1期3-10,共8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