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也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相容,应当退出市场,甚至提出取消国有经济。他们认定,只有私营部门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或者像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国有企业只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强调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和支柱,可称之为“第一主体”。
出处
《中国中小企业》
2012年第7期60-61,共2页
China Small & Medium Enterpri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