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许可是控制海洋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和环境影响的有效手段,然而海洋生态环境破坏加剧的趋势表明,我国现行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并没有发挥预期的效果。文章借用德国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附款理论,提出海洋工程环境行政许可和生态补偿相结合的生态补偿附款许可制度设计方案,并分析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36-140,共5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1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交叉学科资助计划项目“生态利益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制度构建”(11wkjc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