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准确理解 规范运用 充分发挥审议意见跟踪监督作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常用的主要监督形式。随着《监督法》的深入实施,听取报告一执法检查一提出审议意见一“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报告处理情况一向社会公布,逐渐形成了一个工作闭合路径和综合运用监督形式的有机体。
作者 陈金玉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2年第6期23-25,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