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1935年10月至1948年3月期间,人民军队在战时条件下积极探索行政法制建设的历史进行了研究。经过13年的建设发展,人民军队构建了以军事组织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军事领导和组织体制,不断完善了军事管理法律制度,形成了以志愿兵役制为基础的兵役法律制度,丰富发展了政治工作法律制度,逐步构建了后勤装备法律制度。研究这一时期的军事行政法制建设,对推进当代我军相关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借鉴价值。
出处
《军事历史研究》
2012年第2期36-44,共9页
Military Histor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