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洋务运动时期,清政府为达到"自强求富"的目的,大力发展新式煤炭工业,但因资金不足,所以允许商人以"官督商办"模式参与创办煤矿,成为近代商人办矿的难得契机。徐州近代化煤矿名义上属于"官督商办"性质,但在具体经营中,煤矿创始人胡恩燮父子一改惯例,坚持完全商办的原则,使企业具有明显"商办"的特点。然而时代的局限性最终使徐州近代化煤矿也无法摆脱对封建政治势力的依赖。
出处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