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法源包括非正式法律渊源和正式法律渊源,它在实质上表述的是自治权来源的正当性、合理性与合法性。宪法和法律对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规定在性质上是一种"确权"而非"赋权"。"确权"性质的认定,有助于对自治权性质与主体的深刻认识和实现自治权的法律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8-33,共6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
基金
广西教育厅立项科研项目"民族区域自治主体研究-基于宪政法理学的视角"(200911LX35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