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保护与欧盟内部市场的货物自由流动存在内在的冲突。欧洲法院在一系列的判例中阐明了解决它们之间冲突的三项原则 ,即知识产权的存在与使用二分法原则、权利用尽原则和特定主题原则。其中二分法原则构成了解决冲突的法律基础 ,权利用尽原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核心原则 ,而特定主题原则是对权利用尽原则适用于不同知识产权时产生的局限性的补充。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4-12,共9页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欧盟高等教育合作项目!研究成果的一部分。项目合同号:A4102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