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赔偿:国家为枉法者付出的代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理论的深入人心,人们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加强与提高,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成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共识。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因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国家赔偿的权利。1994年5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人权,严肃了执法,仅1999年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6788件,比上年上升8%。但在一些地方、一些国家机关在适用赔偿法时,没有深刻理解领会法条的实质,使一些赔偿案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连下批复,明确、强化赔偿法的执法力度。
作者 苏戈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0年第5期12-14,共3页 Law & Lif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