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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守望我们的精神家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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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遗”保护的制度体系 我们看到光靠联合国的“非遗”项目对我们这样一个非遗大国来说很不够。所以从2006年开始,我们国家逐步建立起一个非遗保护名录的四级体系,即县、市、省和国家,这样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作者 田青
出处 《紫光阁》 2012年第7期75-7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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