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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能源领域鼓励民资细则: 法无禁止均开放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凡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意见》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发展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参与电力建设,以及在新能源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出处 《中国机电工业》 2012年第7期10-10,共1页 China Machinery & Electric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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