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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实效” 注重“长效” 以“月征制”开创专项资金征收工作新局面——在黑龙江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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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是推广散装水泥的重要经济杠杆。几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先导,守土承责,创新思维,积极探索专项资金征收管理新模式,在水泥生产环节实行按月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到了较好效果,自2007年省政府令调整以来,连续4年收缴率达到了100%。
作者 段书权
出处 《散装水泥》 2012年第3期21-22,共2页 Bulk 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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