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快速妥善调解一起因见义勇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7月,原告王沛冉在办理货物安检时为救助同事孩子,被中铁吉盛物流有限公司的安检仪器设备卡住右脚,造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并被截肢。后王沛冉将中铁吉盛物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被告的安检仪器设置不合理,其工作人员未在其发生险情时履行相应职责及时停止机器运作,应负主要责任,请求赔偿1230463.08元;被告则辩称.操作现场已经尽到安全防护义务.工作人员也已在出现险情后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在庭前沟通及庭审过程中对峙激烈。
出处
《法庭内外》
2012年第6期64-64,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