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审音表》)颁布使用二十多年了,为祖国的语言规范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发现《审音表》有许多地方与语言实际不符合,需要及时修订。关于《审音表》的性质,苏培成先生说:“《审音表》实际上就是对普通话里有异读的词提出语音的规范,他的适用范围是普通话里面有异读的词。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形式,它是属于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而不是属于古代汉语的,也不是属于现代汉语方言的。”根据这种性质,笔者就《审音表》的几个问题提出来和大家探讨一下,以求教方家。
出处
《汉字文化》
2012年第3期76-77,共2页
Sinogram Cultur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关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的研究"项目(编号:08JC74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