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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县城文明”为“全县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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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涉县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县城”称号后,随着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逐步认识到“一城独秀”不是文明。如果我们把创建活动仅仅放在打造文明县城上,资金大量投入县城,基础建设、县城环境日新月异,势必造成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城乡二元结构越来越明显。因此,我们转变理念,在创建活动中,把人、财、物向乡村倾斜,把县城的创建优势向乡村辐射延伸,把文明县城的创建成果积极向乡村延伸扩展,大力推进“全县文明”建设。我们具体做到了三个延伸:
作者 范保平
出处 《时事报告》 2012年第7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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