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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7月1日起将对五类“电子垃圾”征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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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基金征收对象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目前基金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3元(人民币,下同)/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出处 《今日科苑》 2012年第12期6-6,共1页 Modern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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