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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后集团公司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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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月1日中国由生产型增值税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后集团公司各单位在进项税抵扣方面遇到一些新情况,对于煤炭企业开采巷道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项税能否抵扣.以及其他在2008年签订合同购置的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现各单位操作方法各异.笔者现就企业具体以及进项税抵扣进行探讨。
作者 刘冬春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2年第6期120-121,共2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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