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进一步修改我区统计管理条例的建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宁夏统计法制工作现状 统计是国家进行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认识国情国力、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统计工作,1994年4月6日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2000年5月18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修订,修订后的统计管理条例,在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责任方面;加大惩处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行为的力度方面;确立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方面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特别是在法律责任方面作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增加了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违法行为可以进行罚款等条款,为依法统计,制止弄虚作假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使条例的内容更加充实和完善。
作者 崔凤蓉
出处 《宁夏人大》 2012年第4期19-20,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