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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现代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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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实现了有法可依的新形势下,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将转移到有法必依或者说法律实施上来。人民法院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部门,应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新任务,
作者 齐奇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9-10,共2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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