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我国对外签订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中国-东盟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的农产品贸易规则体系最为全面,协议根据我国与对方是否可能发生大量粮食贸易的实际情况,分别针对性地采取了将粮食纳入高度敏感产品进行关税保护和相关特殊保障措施等方式对粮食进行保护。从近年来我国粮食进出口数据分析,我国缔结的区域协议对我国的粮食贸易影响不大。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105-110,共6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西方国家粮食战略与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项目编号:09BGJ02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