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总结了我国历史文化村镇在行政管理上存在的制度缺陷,在借鉴国外历史村镇保护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策略:法律上建立登录制度与指定制度相辅相成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行政管理上建立责任明确的行政主管机构、建立分权化的管理环境,建立古建修缮、新建建设以及拆除许可证管理机制;行政考核上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考评制度。
出处
《小城镇建设》
2012年第5期92-96,共5页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
基金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技术研究>(2008BAJ08B02)
东莞理工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珠三角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策略体系研究>(ZJ1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