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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问题的文化建构:以治理“酒后驾驶”现象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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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综述政治过程与社会冲突路径单轨建构"私人问题—社会问题—公共问题—公共政策问题"的"公共政策问题链"的基础上,提出存在一条"私人问题—社会问题"+"私人问题—政策问题"——公共问题的文化路径双轨建构"公共问题"的进路。以"酒后驾驶"问题以及"反酒后驾驶措施"为例,本文认为,"酒后驾驶"现象成为公共问题是通过两种冲突文化建构起来,即机动车为交通工具所建立的交通文化是现代的国家文化,本质是要求驾驶员有清醒的责任意识,是以理性为根基的文化;而酒文化是一种世俗的社会文化,其要义是帮助饮酒者获得无责任意识的快乐,是以感性为起点的文化。因此,"酒后驾驶"是国家和社会因为不同文化双向建构起来的法律(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交通事故的危害性扩散引发社会冲突,促发"酒后驾驶"作为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转变成公共问题,并进入到政治系统。当国家用立法形式禁止饮酒者驾车而无政策鼓励社会禁酒或限酒时,实质是用单向的"公共政策问题链"逻辑在建构公共政策,必然引起文化冲突,治理效果流失。因此,本文提出从文化角度反思社会问题建构成公共问题的双向路径,防治社会管理中的深层次社会痉挛,寻求公共治理中的国家与社会双向运动的合作思路。
机构地区 复旦大学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99-104,共6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1SHKXZD013"团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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