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薄振峰、张建升在《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上撰文《中国实证主义立法家价值的检讨》认为,过去我国在立法价值的选择上,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对秩序的维护而非权利与自由的保障作为法律体系建构的首要任务。面对新形势,我们需要法律精神的转换。立法是人类对自身的存在、价值和命运所作的制度安排.从应然意义上来说.立法的任务在于保证实现人的“自由”和“权利”,也就是体现着“以人为本”。从当前情况看.应着重强调以下三点:一是立法要尊重人的自由权。
出处
《人民政坛》
2012年第7期47-47,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