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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推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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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泸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意见》规定:新建住宅区居民人住率达N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建中心城区社区一般按照管辖人口2000~5000户,乡镇所在地社区一般按500~2000户设置:社区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社区工作者待遇激励增长机制。
出处 《中国民政》 2012年第6期59-60,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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