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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校车安全事件看国家的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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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校车安全问题的要点是界定在基础教育和公共事件中国家所应承担的给付义务,其核心是与受教育权相对应的国家给付义务。国务院主持制订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国家支持校车服务,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国家承担校车给付义务。
作者 侯猛
出处 《教育科学文摘》 2012年第3期16-18,共3页 Educational Science Abs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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