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课程评价对课程建设具有导向作用。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统一性的评价标准之外未能根据课程特点细化评价标准,从评价理念、课程目标、评价方法上都无法很好地反映该课程的能力本位目标,无法满足评价的效度要求。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7期62-64,共3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基金
江西省高校省级教改立项项目"课程评价导向下的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编号:JXJG-09-34-3
主持人:曾素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