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信仰水平,必须深入分析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应有要求。法律信仰要求的实质就是大学生是否形成法律信仰以及确立法律信仰是否完备的衡量标准。法律信仰应包括大学生"法律至上意识"的确立、大学生对法律价值的高度认同、大学生积极守法精神的形成、大学生对法治的积极参与意识这样四个方面。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完备性,表现为法律信仰的坚定性、专一性和非盲目性。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219-222,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研究"(2010B02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