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出处
《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
2012年第7期34-35,共2页
Hena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