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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疆仍可有条件新建水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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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新疆产业健康发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5月6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12]1177号),就钢铁、电解铝、水泥、多晶硅、石油化工、煤炭、煤化工、火电、可再生能源、汽车、装备、轻工纺织等12个产业提出了差别化产业政策,对新疆重点产业发展实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出处 《水泥助磨剂》 2012年第3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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