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会计鉴定方法是司法会计鉴定的核心环节,目前我国司法会计学术界比较公认,实务界最常用的司法会计鉴定基本方法有比对鉴别法和平衡分析法两种,但这两种方法均存在相同的局限性,即只解决涉案金额等"量"的问题而不能判明涉案事实属财务差错或舞弊等"质"的属性。基于此,文章从两种不同手段贪污公款的成功鉴定案例入手,提出了司法会计鉴定新方法——排除法,并对排除法的基本原理、应用前提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探析,以解决原先两种鉴定方法的局限性问题。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0期112-1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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