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8]3号),持续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根据《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闽名评办[2012]2号),决定开展2012年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有关部门申报福建名牌产品。从2012年5月11日正式公布的“2012年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中发现,今年申报福建名牌产品的门槛再度提高,其中,建筑陶瓷、建筑石材等产品须达到3亿元以上。除了“销售额门槛”有所提高外,申报产品的“环保门槛”也在逐年提高。申报企业的污染排放,
出处
《石材》
2012年第7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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