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在其不同的著作中,从不同角度给历史下过不同的定义。这些定义尽管各有侧重,但都以人为前提,以经济为基础,以生产为主线,以寻求历史规律为指向,以深化历史认识为特征,都是沿着物质生产、交往形式、生产力与交往形式、市民社会与上层建筑、阶级斗争、历史合力的轨迹而不断对历史作出的抽象。它们不仅分别回答了历史的发源地、历史的内容、历史的本质、历史的动力、历史的形态、历史的过程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而且也从整体上清晰地勾勒出唯物史观从创立、形成到成熟的历史进程。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2年第3期5-9,14,共6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中共党史的经济解释研究>(项目号:10YJA77005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