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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要挟村干部 自食其果获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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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无业男子持伪造的工作证,冒充重庆市纪委干部向当地村民搜集举报材料,并通过找村干部“谈话”索要好处。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刘顺平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作者 许世雄
出处 《村委主任》 2012年第13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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