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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婚妻”和“代理市长”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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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前,已经订婚却还没有结婚的女性。叫“未婚妻”。现在,订婚习俗已消退,“未婚妻”的说法就有些不妥了。女未婚,就不是妻,可以是恋人;妻,就不是未婚,而是合法已婚。男方称女方为“未婚妻”可能是男方在双方私下确立了夫妻关系之时,考虑到双方毕竟还未履行法律手续.还未正式结婚。就称女方为“未婚妻”。
作者 张先华
出处 《语文学习》 2012年第6期75-7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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